【就业政策】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 2023
  • 05/30
  • 14:08
  • 就业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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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奋力开创2023届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新局面,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 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 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5号)和教育部2023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会议要求,现就做好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开拓力度

( 一)深入开展市场化岗位开拓行动。各地各高校要持续深入实施“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专项行动,进一步将“走出去,

请进来”访企拓岗活动引向深入,不断优化工作方式,访企拓岗由书记校长向院系延伸,形成校领导带学院,院系领导带老师层层递进的责任制就业工作模式,实现入企深度走访对接,深化多领域校企合作,以就业达成数量、质量等对走访效果进行考评。

( 二)积极实施 “万企进校园计划”。各地各高校要在符合新冠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抢抓毕业生求职的关键时期,充分发挥校园招聘主渠道作用,精心组织“校园招聘月”“就业促进周”等岗位开拓和供需对接系列活动,积极开展系列网络招聘会,创造条件主动邀请用人单位进校招聘,有序组织“小而精、专而 优”的校园专场招聘会,形成线上、线下合力促就业的新模式。

( 三)全面推广使用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各高校要将就业网站与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实现岗位信息共享。鼓励各地各高校依托平台联合举办区域性、行业性专场招聘活动。各地各高校要指导2023届毕业生、毕业班辅导员、就业工作人员及时注册使用平台,确保有需要的毕业生都能及时获得就业信息。

( 四)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吸纳就业作用。各高校要加强和中小企业的供需对接,为中小企业进校招聘提供便利。要积极组织参与“中小企业人才供需对接大会”“民企高校携手促就业”“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全国民营企业招聘月”等系列活动,向毕业生精准推送相关岗位信息,积极搭建中小企业招聘平台,引导更多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各地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对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的优惠政策,支持开发创造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

( 五)支持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各地各高校要积极鼓励和 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在资金、场地等方面向毕业生创业者倾斜,为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孵化、成果化等提供服务。推动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创业项目转化落地。要配合有关部门宣传落实好灵活就业社会保障政策、财政金融支持政策,为毕业生从事新形态就业提供必要的支持,推动灵活就 业规范化发展,切实维护高校毕业生合法权益。

二、用足用好各类政策性岗位

( 六)优化政策性岗位招录安排。各地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 统筹好政策性岗位招录时间安排,尽早安排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国企等政策性岗位招考及各类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各高校要统筹安排好各类升学考试招生录取工作时间,硕士研究生和专升本考试要在2023年5月底前全部完成。积极组织毕业生参加第四季 “国聘行动”系列招聘活动,充分发挥政策性岗位吸纳作用。

( 七)积极拓宽基层就业空间。各地各高校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好“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就业项目。拓展城乡社区专项计划,配合有关部门挖掘更多基层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工作、司法辅助、科研助理等就业机会,引导更多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就业创业。健全支持 激励体系,落实好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考研加分等优惠政策。各高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出台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激励措施。

(八)扎实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各高校要密切军地协同,积极配合当地兵役机关科学制定本校工作方案,做好兵员预征预储、高校毕业生征集等工作。各地各高校要加大征兵宣传进校园工作力度,畅通入伍绿色通道,做好先进典型选树宣传。落实好退役普通高职(专科)士兵免试参加普通专升本招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等优惠政策。

三、健全高质量就业指导服务体系

(九)全面加强就业指导。各高校要健全完善分阶段、全覆盖的大学生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体系,确保有需要的学生都能获得有效的就业指导。要打造一批就业指导名师、优秀就业指导课程和教材。充分利用“互联网+就业指导”公益直播课等各类资源,提升就业创业指导课程质量和实效。要通过校企供需对接、职业规划竞赛、简历撰写指导、面试求职培训、一对一咨询等多种形式,为学生提供个性化就业指导和服务。要打造校内外互补、专兼结合的就业指导教师队伍,鼓励用人单位、行业组织更多参与高校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

(十)深入推进就业育人。各地各高校要把就业教育和就业引导作为“三全育人”的重要内容,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就业育人主题教育,引导高校毕业生保持平实之心,客观看待个人条件和社会需求,从实际出发选择职业和工作岗位。开展就业育人优秀案例创建活动,选树一批就业典型人物,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到祖国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

(十一 )坚决维护毕业生就业权益各地各高校要配合相关部门积极营造平等就业环境,在各类校园招聘活动中,不得设置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歧视性条款和限制性条件。各高校要建立用人单位招聘黑名单制度,配合有关部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于存在就业歧视、招聘欺诈、“培训贷”、天价实习等问题的用人单位,要纳入招聘“黑名单”并及时、定期向高校毕业生发布警示提醒信息。加强就业安全教育,督促用人单位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帮助和支持毕业生防范求职风险,维护就业权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进毕业生就业体检结果互认。

四、持续开展重点群体就业帮扶

(十二)完善就业帮扶机制。各地各高校要进一步健全困难 高校毕业生“ 一对一”帮扶机制,重点关注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困难高校毕业生,建立帮扶工作台账,按照“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精准开展就业帮扶工作。健全“ 一对一”帮扶责任制,高校和院系领导班子成员、就业指导教师、班 主任、专任教师、辅导员等要与困难学生开展结对帮扶,要在就业能力上着力,确保就业帮扶见实效。持续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不断线服务。

(十三)深入实施宏志助航计划。继续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宏志助航计划”就业能力培训项目。各地各高校和各培训基地要精心组织实施,配备优秀师资,优化培训内容,提升培训质量。鼓励各高校配套设立校级项目,推动扩大“宏志助航计划”覆盖面,积极宣传推广优秀典型经验。

五、简化优化求职就业手续

(十四)稳妥有序推进取消就业报到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要求,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 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统称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各地各高校要加强与组织、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的工作协同,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的衔接。要向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开展取消就业报到证解读宣传,耐心、细致做好指导咨询,帮助毕业生顺利完成就业报到、落户和档案转递。

(十五)建立毕业去向登记制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文件要求,从 2023 年起,教育部门建立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作为高校为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必要环节。各高校要全面推广使用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确保本校毕业生(含结业生)按规定及时完成毕业去向登记。实行定向招生就业办法的高校毕业生,各高校要指导其严格按照定向协议就业并登记去向信息。

(十六)加强就业统计规范管理。各高校要严格落实就业统计监测工作“四不准”“三严禁”要求,严格执行毕业生就业统计监测工作违规处理办法,对违反规定的高校和相关人员,严肃查处通报,纳入负面清单管理。严格落实就业统计监测规范要求,严格审核学生就业信息及相关佐证材料。严格执行就业进展情况制度和毕业生就业状况布点监测定期报送制度。

六、完善招生与就业联动机制

(十七)健全完善就业反馈机制。各高校要建立健全就业与招生、培养联动的有效机制,把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作为高等 教育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要重点布局社会需求强、就业前景广、人才缺口大的学科专业,及时淘汰或更新升级已经不适应社会需要的学科专业。省教育厅将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去向落实率红黄牌制度,把招生、培养、就业全链条贯穿起来,助推实现高质量就业。深入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调查结果作为衡量高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参考。

(十八)深化就业工作评价改革。探索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合格评价,建立就业工作合格评价机制,促进高校就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各地各高校要主动加强就业工作优秀经验宣传推广,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十九)压实就业工作责任。各地各高校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突出重要的位置,全面落实就业“ 一把手”工程,建立健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分管领导靠前指挥、院系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协同推进、全员参与的协调机制,将就业工作纳入领导班子考核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就业风险防范化解机制,确保各 项促就业工作安全稳定。

(二十)建强就业工作机构和队伍。各地各高校要积极创造条件认真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要求,明确提出各项指标要求并报省教育厅备案。各高校积极创造条件认真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要求,明确提出各项指标要求并报省教育厅备案。各高校要配齐配强就业指导人员,鼓励就业指导人员按要求参加相关职称评审,畅通就业指导人员职业发展通道。定期组织开展毕业班辅导员、就业工作人员全员培训,加大资源供给和培训保障力度。

(二十一)扎实做好就业总结宣传工作。各地各高校要多角度、全方位做好促就业创业各项政策宣传解读,积极选树先进典型案例和人物,推广优秀经验做法,共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毕业生就业的良好氛围。

信息来源:山西省教育厅http://jyzx.czc.edu.cn/info/1003/118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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